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年度工作计划,决定于12月底前组织完成2021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18、2019、2020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同意的2017年度的项目,相关项目已按照合同书约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了研究工作,且达到结题验收标准(详见附件)。
此外,各院部对2016-2017年度未结题的项目进行摸底统计,名单一并上报。
二、结题验收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本年度结题验收工作 。
三、结题验收方式
结题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科研处统筹领导,具体由省教育科技产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开展,结题验收采取相对集中召开现场答辩会的方式进行。具体包括专家组审阅材料、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专家组提问和综合评议等环节。
四、结题验收工作流程
1.各院部于9月20日前将《2021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2)和《2016-2017年度未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分别发送至以下邮箱:
149431700@qq.com(文科项目)
67912015@qq.com(理科项目)
2.纸质版结题验收材料份数、内容等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课题验收标准
2.2021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3.2016-2017年度未结题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