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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2 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就业创业管理专项)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8-26 10:31   审核人:

2022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就业创业管理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院部做好申报动员工作,具体通知转发如下:

一、项目选题要求

选题方向应遵循《2022年度省教育厅就业创业管理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申报项目题目可以参照“选题指南”或自拟相近题目。

二、项目申请人员

主要面向吉林省普通高校从事就业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和管理人员,申报条件参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联〔2021〕38号)有关“项目申请人员”要求。

三、申报数量要求

每所高校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项。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申请人注册并登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网址:/index.html)填报就业创业管理专项项目申报信息,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成项目申请书电子版。

系统内专项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3日晚20点。

2.申报教师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by82@ccu.edu.cn,(时间:2021年9月6日前)。

科研处联系人:张白羽13019213255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431-85583330

五、评审程序

1.省教育厅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评审过程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进行。项目评审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审计和社会监督,同时要求各高校进一步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和绩效评估,加强科研立项合同预审、验收预审及成果评奖工作。

六、其他要求

1.项目资助强度:就业创业管理专项项目资助经费不高于1万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2.项目级别与经费匹配: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就业创业管理专项)在管理级别上按省级科研项目进行管理。课题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吉林省高校科研课题项目省级资金管理办法》(吉财教〔2018〕615号)和《关于完善吉林省高校科技课题项目省级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吉财教〔2020〕589号)要求进行管理,鼓励学校按比例配套经费以确保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申报书中要体现学校对所申报项目的匹配经费底数或其它经费来源金额。

3.严格项目管理:就业创业管理专项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联〔2021〕38号)文件要求执行,各高校就业管理部门要配合好科研管理部门,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初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结项等工作。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得低于规定年限,受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委托项目可适当进行调整。项目研究过程中,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须填写提交《科研项目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3份,按照相关规定从严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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