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各班级: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分制课程重修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1.本次重修由学生在个人教务系统上完成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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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
流程安排 |
第一轮报名 |
2019年5月8日18点-2019年5月13日24点 |
重修课程报名、重修课程自主申请、银行卡号核对、重修费预存 |
第一次扣费 |
2019年5月15日-16日 |
银行批量划扣、学生检查划扣结果、划扣失败学生通知 |
第二轮报名 |
2019年5月17日0点-2019年5月20日24点 |
重修课程二次报名、重修课程二次自主申请、银行卡号核对、重修费预存 |
第二次扣费 |
2019年5月22日-23日 |
银行批量划扣、学生检查划扣结果 |
(1)超过报名时间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第一轮报名允许学生取消已报课程,其他轮次已报课程无法取消。
(2)需要进行重修报名的学生请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单击【考试报名】,在左侧选择【重修报名选课】,在右侧的报名轮次列表中选择相应的报名轮次,点击【申请】按钮后系统会调出课程数据,学生要认真审核该学期重修课程及费用,确认无误后选择相应课程报名。
(3)为满足学生对课程成绩和学分绩点的更高要求,我校允许学生重修已通过课程。学生可通过【重修报名选课】-【申请】,单击上方的【自主申请】添加重修课程。课程需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对应学期自主申请,交叉学期课程不允许申请。
(4)每学期重修课程门数不得超过8门(包含自主报名)。
(5)请各院通知学生认真核对个人成绩单及专业培养计划,对不满足毕业要求或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指导其进行重修报名工作。
各学院需将《2019-2020-1学期学生课程状态预警信息核对表》发放到各班级,所列学生无论是否报名,都需要核对课程信息并签字。(应重修课程仍需登录教务系统报名,最终结果以系统报名为准)。如存在问题,请在备注栏标注(例如确定课程已过不需重修等);若缺少应重修课程,请通过系统【自主申请】,并联系教务处。
学生核对无误后交学院审核签字,于13日前交教务科。
2.重修缴费由学校财务处委托银行进行统一划扣
(1)已完成重修报名的学生请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单击上方的【学籍成绩】选项,在左侧的菜单栏上选择【学籍信息管理】,在右侧点击【修改】按钮对银行卡号进行核对或添加。
银行卡默认使用划扣学费的银行卡,如果系统已存在卡号,学生需核对是否准确,如果系统无卡号,则需自行添加(银行卡开户行要求为长春地区的建设银行,其他银行卡无法扣除)。
(2)已进行重修报名的学生可通过【考试报名】-【重修报名缴费查询】,在右侧查询选项中选择“2019-2020-1”进行查询。
3. 后续工作
(1)重修课程主要分两种方式上课:显示上课地点和时间的课程按照相应时间、地点上课;显示在课程表备注区域的课程,学生应在开学第一周联系相应任课教师进行插班学习。
(2)因学生个人问题(未报名、超过缴费时间、卡内余额低于应缴总额导致扣款不成功等)造成的选课失败,教务处不再补选课程。
(3)参加重修的学生应在学分制选课阶段登陆教务系统查看课表。若重修费用已缴纳,而不显示课程的同学,需本人到教务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