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科研平台: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9〕38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为做好教育部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条件
教育部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通知》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提名人选)所在单位必须为高校。
2.提名项目原则上已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提名推荐
各相关院(部)、科研平台须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择优推荐。有意通过教育部提名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请填写提名汇总表(附件1、2),并于2019年12月16日前将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21336099@qq.com,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综合管理科综B1310室。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邹英永 张维锦
联系电话:8525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