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吉林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验收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已按照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研究工作,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15、2016年度,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2014年度的项目(不包括就业专项和党建专项)。
二、验收材料
1.验收报告书:
理科项目填写附件1《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社科项目填写附件2《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A4纸左侧装订,一式5份。验收报告书中参加人员顺序必须与合同书保持一致。
2.装订材料:
装订材料包括:项目合同书、研究报告及佐证材料。以上三项装订成册,一式5份。研究报告具体格式见附件3《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 (人文社会科学) 研究项目研究报告》。封面格式见附件4《吉林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验收材料封面》。
3.电子版:成果验收报告书、研究报告、项目合同书、发表论文或著作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4.汇报用PPT(5分钟内)。参考提纲为:
①项目基本情况(申报时间、课题组成员组成及项目变更情况、项目研究内容等简介);
②项目研究过程和产生的科研成果情况介绍;
③项目合同书规定研究目标的完成情况(成果形式及相关佐证材料介绍);
④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
验收的具体标准请参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吉教科〔2017〕7号)“第四章 项目验收”有关内容执行。
三、工作流程
此次验收工作继续采取以学校为单位的工作形式,由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统筹领导,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本校的项目验收工作。
1、各院部应在6月15日中午前,向科研处相关科室报送本院部的申请验收汇总表(见附件5)。
2、各院部在6月20日前,将验收材料交至科研处相关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