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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学期公派出国(境)短期教学法研修项目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07-14 08:43   审核人:

校内各相关单位:

按照教师培养计划安排,根据《长春大学公派出国(境)短期教学法研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6〕22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期公派出国(境)短期教学法研修项目人员推荐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研修项目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10月15日,研修地点为台湾地区,研修内容为教育教学法等,名额为15人。

二、遴选办法及名额分配

依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长春大学公派出国(境)短期教学法研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本期研修项目人员遴选名额分配如下表。

院(部)单位

名额分配(人)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1

园林学院 1

美术学院 1

行政学院 1

文学院 1

国际教育学院 1

管理学院 1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1

体育教研部 1

公共外语教研部 1

创新创业教育 1

研究生部 1

学生工作系统 1

院(部)办公室主任岗 1

教务处 1

总计 15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第五条的遴选条件,各院(部)人选由院(部)党政联席会议按分配名额推荐产生;处(室)名额由处(室)召开会议按分配名额推荐产生;院(部)办公室主任岗人选由教务处推荐产生。

三、相关要求

各院(部)、处(室)确定推荐人选后,被推荐人员填写《长春大学公派出国(境)短期教学法研修项目推荐表》,经所在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连同《长春大学公派出国(境)短期教学法研修项目推荐汇总表》,于7月19日中午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联系电话85250080。

教务处审核推荐材料后,经校内公示、校长办公会通过,确定最终人选。

附件:1.长春大学公派出国(境)短期教学法研修项目推荐表

2.长春大学公派出国(境)短期教学法研修项目推荐汇总表

                                                            长春大学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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